致全县新生儿父母的一封信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您可爱的宝宝已经出生了,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社会的希望,在恭喜你们迎来一位新成员的同时,还提醒您要及时为宝宝办理岐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孩子的成长拥有一份健康保障。
一、为何要及时办理新生儿医保?
宝宝年纪小,免疫力相对成年人要差,有很多并不严重但很常见的问题,比如新生儿黄疸、肺炎,感冒发烧住院也是常有的事,久而久之也是一大笔钱的支出,城乡居民医保就是一道实实在在的保障。所以,宝宝出生尽早办理尤为重要。
二、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
第一步:办理参保登记。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第二步:办理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可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手机银行,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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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生儿参保政策是什么?
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温馨提醒: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家长,为更好地保障孩子权益,请您务必在出生90日以内为孩子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各地的医保政策是不统一的,不要轻易套用其他地区的政策规定。
医保报销目录是阶段性更新的,医保报销待遇也可能会进行阶段性调整。什么时候报销,按什么时候的规定办,请及时关注当地医保动态信息。
缴费咨询:岐山县税务局8211672或3212366咨询。
政策咨询:岐山县医保经办中心822611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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